八年的民行经验,一年的援疆历练。冯庆俊这位政法名校的高材生在光环褪去后,用办案中积累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援疆中努力发出自己的光和热,在写作中实现自我的提升,逐渐成长为检察队伍里的“行家里手”。
他,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书写奋斗的华章,践行检察人的初心。
办案,让检察“新兵”快速成长
2011年8月,冯庆俊来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工作,成为检察队伍里的一名“新兵”。然而,短短几年的时间,冯庆俊迅速成为“行家里手”。每逢有人问他成长的经历,他总是微微一笑,淡然而坚定地回答两个字:办案。
初到检察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的冯庆俊自信满满。当他将办理的第一起案件交给师傅审核时,怎么也没想到会被挑出一堆毛病。从案件的定性到法律文书的制作细节,师傅都帮他一一点评指正。冯庆俊意识到,办好案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需要长期的历练积累。
为了跑出成长“加速度”,冯庆俊的每一天都排得满满当当。白天,他和同事一起研究讨论案情,跟着师傅学习规范文书的制作,晚上钻研法条和典型案例。有时遇到棘手的案子,他便起早贪黑地蹲点在嫌疑人的家门口等待调查核实,配合公安干警连夜讯问。踏实肯干的他还有幸获得了赴江苏省院、扬州市院借调锻炼的机会,得到了更多民行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2017年,唐某因未及时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卷入了一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件,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唐某觉得冤枉,向广陵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求助。
冯庆俊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先后去车管所、公安、保险公司调取黄某肇事时的询问笔录、肇事车辆事故前缴纳交强险的书证、车辆转让的书证资料,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充分阐释唐某不承担责任的理由,获法院采纳。
案件办理的方法之准、速度之快,获得师傅的连连称赞,当事人唐某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八年孜孜不倦的办案实践,让冯庆俊蜕变成民行工作的一线骨干。他参与办理的广济医院虚假诉讼监督系列窝案先后获评“2017年江苏民行检察十大典型案例”、“江苏检察机关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他也被评为江苏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援疆,青春热血挥洒祖国边疆
舍别妻儿,离开自己熟悉的工作环境,到条件艰苦的边疆支援建设,这是一些人难以做到的,但冯庆俊却做到了。
2018年5月,为了支援边疆的检察事业,他响应上级号召,毅然决然地投入到援疆工作中去。在援疆的365个日日夜夜里,冯庆俊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他的青春热血,在祖国边疆尽情挥洒。
有着多年民行工作经验的冯庆俊,在新疆伊犁州检察院被任命为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一天,他接到辖区昭苏县检察院民行科打来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十分焦急:“冯处长,昭苏这里有几家小煤矿破坏草原达1.3万亩,我们要提起公益诉讼,这案件怎么办啊?”
原来,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昭苏县检察院从未办理过公益诉讼案件,在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管理、立案、调查取证方面都缺少经验。
“您别急,我们江苏地区办了许多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效果都很好,可以为这个案子提供参考。”放下电话后,冯庆俊立即赶到昭苏县检察院,与承办人一同研究案情,并走访破坏草原的几家煤矿公司现场收集取证。
为尽快督促草原生态修复,他还和承办人一起探讨法条的引用和文书的撰写,并向该县畜牧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昭苏县畜牧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两家煤矿限期整改,同时全面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最终,1.3万亩被破坏的草场得以修复,为边疆重新建立起一道生态屏障。
后来,冯庆俊还协助办理了阳某等113人非法开垦草原等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他发现,因伊犁州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辖区内公益诉讼案件全年可达1000余件,只有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才能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为此,他仔细研究了有关公益诉讼的法条和典型案例,利用业余时间编撰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手册》,为基层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便捷的法律参考。
他还主动起草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的实施意见》,助力伊犁州检察院与环保、国土等17家单位及州纪委监委共同会签,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不仅如此,他还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培训课、通报会、创办《检察公益好声音》栏目等,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和普及公益诉讼知识。
援疆结束后,冯庆俊因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被伊犁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一年短暂的援疆经历,却是我一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冯庆俊说,“远离家乡虽有思念之苦,但看到自己的努力给边疆检察事业带来点滴变化,感觉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写作,检察宣传调研乐在其中
“检察官不仅要学会办案,还要有一定的研究功底,把办案的心得体会及时提炼总结,一方面可以进行交流探讨,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自我提升。”冯庆俊除了特别能办案,特别能吃苦之外,他还特别能写,总是在写作中让自己再次蜕变。
一般人都觉得写理论文章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而冯庆俊却乐在其中。办案之余,他喜欢阅读各种法律杂志,钻研各种案例的写法、学习办案经验;别人拿起手机刷朋友圈的时间,他却用来看权威公众号发表的法学热点案例和前言理论充电。
对于经手过的案件,他从不轻易“案结事了”,而是一案一个札记:捋一捋办案思路,记一下经验体会,困惑之处及时向师傅请教。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加上丰富的办案经验,勤学善思的他把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所思所悟都融进了文章之中。
如今冯庆俊在调研写作上也小有成就,多篇论文在《检察调研与指导》、《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上发表,有2篇论文分别在中国检察学会民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年会上获二等奖、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征文中获三等奖。
冯庆俊不仅写得了调研论文,还做得了宣传策划。他以自己承办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蓝本,改编成微电影《“飞走”的房子》剧本,并参与了虚假诉讼职能宣传微动漫《悟空说法》的策划,均获得省、市级新媒体奖项。
青春奋斗之我,方能不负韶华。年轻的冯庆俊将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绽放奋斗的青春。
个人简介
冯庆俊,男,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8年,曾借调省检察院、扬州市检察院工作,发挥在基层一线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优势,参与办理了广济医院虚假诉讼监督系列窝案,入选“2017年江苏民行检察十大典型案例”、“江苏检察机关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在援疆挂职期间,推动建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成功指导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5月被新疆伊犁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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